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周历安排,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本学期期末考试(查)定于2015年6月15-23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工作的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 云
副组长:熊良猛
成 员:杨胜先 程传红 包科杰 刘甫勇 胡德洪
付德波 范汉水 张仕军 朱 文 柴长富
2、各系(部)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院
《关于考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各系(部)须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系(部)主任担任,是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并全面负责本部门的考试工作,在考前主持召开考务工作会议,部署本次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安排、收发、保管试卷等具体工作。
二、考试原则
各系(部)可根据不同课程性质、不同教学组织方式等,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但所有的课程考核都不能流于形式,要落到实处,真实反映学生学习情况,并以此指导教师改进教学。
三、考试安排
各系(部)应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做好考试安排(考试安排表见附件1),并于6月10日之前报送教务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考试安排中须包括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考试安排情况。
按照教学进度安排,本学期考试、考查工作安排在2015年6月15-23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6月15—19日,各系(部)组织考查课、选修课与专业技能课考核。
2、6月21—23日,各系(部)组织考试课集中考核工作,考试课上午8点30分开考,下午15点开考。
本学期统一考试课程时间安排:
序号 |
课程名称 |
考试日期 |
具体时间 |
考试地点
监考教师 |
试卷领取时间、地点 |
1 |
高等数学 |
6月21日 |
08:30-10:00 |
考试地点、监考教师由各教学系(部)自行安排。 |
分别在考前30分钟到公共课部领取(1B209) |
2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理论体系概论 |
6月22日 |
08:30-10:00 |
3 |
大学英语 |
6月23日 |
08:30-10:00 |
四、考试要求
1、各系(部)务必按照教学计划和学院教学周历,进行考试安排。
2、各系(部)根据课程归属,负责印制归属于本单位的课程试卷,公共课由公共课部负责出卷和印制。试卷印制须做到规范、保密,所有试卷均用专用试卷袋封装,并由考务办公室专人保管;
3、公共课程考试由公共课部负责出卷和印制,应根据实际教学过程中,服务的不同专业群,印制适用于不同专业群的试卷,并按系(部)装封完善,不允许在各系(部)领取试卷时,将试卷暴露在外;
4、各系(部)考务办公室主任应注重监考教师的选聘和培训工作,所有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标志进入考场。监考期间,监考老师应严肃对待监考工作,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5、所有考试务必填写《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2),考试结束后交至各系(部)考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6、各系(部)须严抓狠管考试纪律,对在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作弊行为应记录在案,并经监考教师、学生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将违纪、作弊行为统一报教务处集中处理;
7、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务必于考试结束3日内,成绩册和成绩分析,任课教师本人和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报系(部)考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8、凡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交学生成绩而影响学生查阅成绩和学院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的,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并在全院通报。
附件: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安排表、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29日
附件1: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____________系(部)
20_~20_(_)____考试安排
考务领导小组组长:
考务领导小组成员:
考务办公室地址:
考务办公室电话:
考 试 安 排
备注:请加盖系(部)公章。
附件2: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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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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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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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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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年 月 日 午(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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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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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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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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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试卷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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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学生情况 |
学号 |
姓名 |
学号 |
姓名 |
学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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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情况记录 |
1.考生是否按指定位置就座; |
是( )否( ) |
未带证件参加
考试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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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是否按规定关闭通讯工具并放在指定位置;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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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是否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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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生是否按规定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放在指 定位置; |
是( )否( ) |
考试违纪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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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是否立即停止答卷;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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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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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学生姓名、学号、违纪情节及处理情况:
违纪学生确认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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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教师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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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由监考教师负责收齐,并于考试结束后交回各教学系考试办公室; 2.若有违纪情况,请各教学系于考试结束后统一将考场情况记录表交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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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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